松山湖大力整治科研載體違規使用現象
國家法律規定土地實行嚴格用途管制,地上建筑必須按照土地用途建設和使用。其中,科研設計用地可建設用于研發設計、勘察、檢驗檢測、技術推廣、環境評估與監測等功能的產業用房,禁止變相開發商品住宅、商業、娛樂等經營性項目,也不得擅自改變項目用途。
目前,松山湖園區內尚未有可分割銷售的科研用地項目。科研用地項目用房禁止銷售和購買,變相開發商品住宅并對外銷售、以租代售等行為均違反法律規定,松山湖管委會將予以重點打擊。購買此類物業將不受法律保護,購買者權益將得不到任何保障。
此外,將科研樓宇改為酒店對外經營,違規開設金融業務,違規引入體檢、醫療美容、桑拿按摩、沐足、歌舞、網吧、月子中心、少兒培訓等商業機構,以及未獲批準擅自對外經營餐飲等均在此次整治范圍內。(來源:幸福松山湖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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