東莞市人才入戶申請條件或進一步放寬
1月16日,市人社局公布了《東莞市人才入戶實施辦法(征求意見稿)》公開征求意見情況,收到23類共268條反饋意見,其中,四類建議被市人社局采納,我市人才入戶申請條件或將進一步放寬。
被市人社局所采納的4類建議分別是“適當放寬年齡限制”“取消職稱人才崗位匹配要求”“取消職稱人才目錄限制”“縮短參保時限”,市人社局還作出了相應的調整。
“適當放寬年齡限制”調整內容為:將碩士以上學歷的留學生年齡要求為未滿50周歲;將技師以上國家職業資格人才年齡從原來的45周歲以下要求為未滿50周歲;高級工國家職業資格人才年齡從原來的40周歲以下要求為未滿45周歲;中級工國家職業資格人才年齡從原來的35周歲以下要求為未滿40周歲。
“縮短參保時限”調整內容為:職稱人才取消6個月的參保時長限制;國家職業資格人才取消技師以上6個月、高級工1年的參保時長要求。
另外,根據收到的相關反饋意見,人社局還取消申請人職稱人才崗位匹配要求、職稱人才目錄的限制以及守信情況審查等三方面的要求。
對于19類不予采納的建議,市人社局作出了解釋并給出了不予采納的理由。
如“取消職稱學歷要求”的建議,東莞市人社局表示,絕大部分職稱證書的考取、評審和認定均有相應的學歷條件要求,最低為中專學歷。目前,僅有軟考類職稱沒有學歷要求。因此,不予采納。
還有人建議“取消各類人才在莞參加社會保險的要求”,市人社局也不予采納。該局認為,東莞市人才入戶的前提條件是在該市就業。按照《社會保險法》的要求,申請人應當在工作單位參加社會保險。(源:i東莞)
點擊進入莞訊網首頁>>